关于调整沪深300、上证50、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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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02-16 21:0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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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户:
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《关于调整沪深300、上证50、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》,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沪深300、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出以下调整:
自2017年2月17日(星期五)结算时起,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品种非套期保值持仓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43%调整为23%;中证500股指期货品种非套期保值持仓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43%调整为33%;
沪深300、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品种套期保值持仓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3%。
特此通知。
新晟期货有限公司
2017年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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